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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惩腐打伞”责任压实
发布日期: 2020-05-29 08:14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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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印发《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202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紧扣创建“无黑”城市总目标,周密安排部署,不断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发展。

    《要点》中指出,提高认识,深入推进“惩腐打伞”责任压实。提高政治站位,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研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坚决扛起“惩腐打伞”主体责任,继续坚持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片包案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研判重大问题线索核查。包片包案领导与有关部室和办案组深入研判“惩腐打伞”用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坚决落实好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压实全区各级党组织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及时掌握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工作任务,针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领域,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工作。

    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伞网清除”行动高质量完成。以“六清行动”为抓手,认真开展“线索清仓”“案件清结”“伞网清除”等行动。设置时间节点,对区扫黑办移送涉“伞”查否的问题线索再次起底复查,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聚焦7类重点情形,严把“保护伞”界定标准,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持续畅通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联合筛查、联合侦办、联合督导工作推动机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联合办案机制作用,做到破案抓人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同有斩获。充分运用“以案三促”推进源头治理工作,把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对重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制发高质量、针对性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实现“深挖根治”“长效常治”。

    紧扣目标,深入推进“无黑”城市创建措施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创建“无黑”城市目标,落实全面监督,深入开展“无黑”村(社区)、“无黑”单位、“无黑”医院、“无黑”校园等十项“无黑”创建的监督工作。督促相关党组织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对“无黑”创建的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提高全社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度。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和做好评定验收,要求相关单位参照《滨海新区十项“无黑”创建评定标准》逐一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对创建申报对象严格把关,对未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单位、场所,积极跟进督导,实现创建目标。

    巩固效果,深入推进监督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深化制度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全区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巩固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公诉前必要时听取监察机关意见机制和审前通知旁听审理机制等监督制约、配合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作配合的机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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