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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3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8080-11018-2024-00003
发布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2-31
发文日期: 2024-01-02
有效性: 有效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3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核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开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经开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2023年,政务服务部门共办理政务综合许可13692件,同比增长55.8%;商事业务24531件,同比增长17.8%;人社综合业务81113件次,同比增长21.6%;建设项目联审新建项目638个,同比增长24.3%;线上服务9.6万余次,同比增长24.7%;线下综合代理15856件,同比持平。一年来。经开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履行经开区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政务服务部门在天津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并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柔性执法“三张清单”(试行)》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包含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及从轻处罚事项共计108项,涵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以及教育、体育、文化、民政等8大领域,基本覆盖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社会民生相关内容。试行一年来,共发生清单内实际执法案件133件,减免处罚总计约318.4万元,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负担。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改革,探索在经开区范围内实现跨领域综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行政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打扰。积极协同公检察法等司法机关,整合区域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等资源,打造企业法律联合服务平台。

人力社保部门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违法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邮箱、定期接访等作用。2023年,政策咨询接待5000余人次。严格落实“三步式”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定。扎实推进“1234”根治欠薪护航计划,办结12345、12333、智慧信访等平台各类劳动违法案件线索2146条,均稳妥处理,未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加大调裁衔接力度,采取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审后调解等案件处理全流程调解模式,调解率83.12%,当期结案率93.1%,在全市20个仲裁机构中我区当期结案率、调解率均位居前列。积极联合新区法院、工会、专业律师为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劳动关系政策及劳动用工疑难问题专题培训及答疑会9次,培训企业520余家,为83户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项指导服务。积极争取承接人社部劳动关系产业化服务和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两个国家级创新试点项目。

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完成行政处罚25件,罚款150.6万元。依据信用监测指标任务分解表双公示要求,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部门网站完成处罚信息公开。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2023年累计对企业依法监督检查901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8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81份,共计处罚金额602.45万元。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91件、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1件,完成第二类、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备案22件。

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推动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计开展3次专项大检查,累计抽查房屋建筑工程31项,建筑面积155.7万平方米。检查组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6份,停工通知单6份,提出整改意见395条。其中,质量整改通知书16份(38条);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77份(316条);建筑市场整改通知书33份(41条)。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对430组钢筋原材、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测,全部质量合格。通过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了区内建筑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1.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自相关规定出台以来,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结合法定职能,深入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科学论证;决策中严格遵守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有纪要、可检查、可追溯;决策后跟踪反馈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2.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2023年组织清理了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清理经开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拟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拟废止1件;到期失效8件。根据法律法规和我委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情况,重新编纂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法制工作相关制度汇编(2023年版)》。对经开区“互联网+民宿”合规经营指引等4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进行法律审核。开展涉及行政复议以及国务院令第764号专项清理2次。

3. 加强行政决策法律审核和合同法律审核工作。2023年,完成行政决策法律审核21件、控规法律审核15件,合同协议法律审核101件次,参与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涉及法律事务研究50余件次,保障了管委会决策和文件发布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维护了管委会的合法权益。

4.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2023年,经开区现有政府法律顾问成员90名,其中包括首席、专职政府法律顾问11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47名,外聘政府法律顾问20名,特约法律咨询专家12名,组成强大的法律顾问团队。不断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工作广度深度。逐步完善法律顾问统一管理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2023年,党委管委会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227件次,594工作小时。政务办等8部门法律服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275件次,592工作小时。内容涉及信息公开、投资协议、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程、房地产等管委会各个领域,服务满意率达100%。

5. 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经开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提格扩容,成员单位增加至33个。二是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编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指南及文件汇编手册》,供成员单位学习参考;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采取多样方式开展宣传;搭建经开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交流平台,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学习政策文件与典型案例。三是不断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与抽查检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参加第三方评估、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工作、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自查清理工作,组织20场次线上线下宣讲活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2023年,经开区管委会13个执法单位,298名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树立了“不按程序执法就是违法”的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将执法程序内化为执法队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合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执法单位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均落实了“一企一档”。

2.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分析报告和末位约谈制度。完成2022年全年、2023年上半年经开区行政执法情况的分析报告。根据党委的要求,对末位执法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自查整改。每季度末月,及时对执法单位进行提示督促,向各执法部门发提示函,并同时报各分管委领导,督促各执法单位根据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的规定,按照各自权责清单积极开展执法活动,做到主动履职、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经开区管委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到了执法证件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积极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核对和调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人员基础信息,累计为6个执法部门共计53名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更和申领、注销,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执法人员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执法工作,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比例达100%,保障了各项执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均积极配合。严格审计监督,加快推进联网实时审计。

2.打造公开透明政府。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公开”频道领域,对应重点公开的信息以通知公告、专题、经济数据统计报表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并设置有法定主动公开专区链接至新区法定主动公开相关经开区栏目。

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政策”频道领域,对重大决策进行公开,贴近企业、政务服务实际,并以丰富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共发布政策25条,政策解读13条,图解政策8条。

在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直通车频道领域,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为经开区各基层单位夯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2条,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

在依申请公开领域,发布了《关于加强经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5件,均妥善处理并答复申请人,未产生行政复议及诉讼。

3.高度重视舆论监督。让公众参与决策,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征集、泰达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和建议征集等活动7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通过个案审理有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2023年,共收到2件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申请,受理2件,已结案2件,涉及物业管理、住建等领域,均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经监督的案件,当事人均未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做到了案结事了。

2.健全多元调解机制。按照区委政法委、矛调中心的部署要求,2023年,经开区矛调中心共计收到新区矛调中心转办市矛调中心纠纷案件30件,全部办理完成,案件办结率100%。其中,涉及劳资纠纷的25件,涉及房屋纠纷的5件。已形成了经开区矛调中心“一定位、四板块、流程化”的工作设想和运行机制,并将持续推动经开区矛调中心功能优化提升。

(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制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系列培训。邀请新区司法局执法监督室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讲解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业务培训,邀请执法监督平台工程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业务培训。邀请管委会法律顾问分别就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及重大行政决策做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业务培训、重大行政决策专题讲座等共计5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部门以法治思维全面推进工作。2023年面向区内企业开展企业临时性环境信息披露、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帮扶推动、绿色项目评估认定和绿色企业评级评估、无废企业创建指标解读、危险废物新政策、北塘湾企业环保工作沙龙、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企业管理要求等培训共计36场次。主动上门服务开展企业环境管理要点培训4场次,完成线下培训共计4100余家次,接受培训人员近6000人次。做好六五环境日主题宣教,展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完成“碳普惠你我同行”、“中学生科普环境监测”、“绿色低碳工业游”、“送异味治理政策”等8项六五主题活动,有效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度,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八)压实普法责任,不断完善责任保障体系

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2023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认真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推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促进区域整体工作全面提升,年初制定了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推动工作方案,梳理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任务内容,发布《经开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经开区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一年来,各部门结合方案及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项目做实做细;努力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不断完善经开区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

组织全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税务系统公务员参加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督促各单位领导积极参加学习,全部完成学习和考试工作,合格率100%。

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传工作、推动开展“3.5学雷锋”“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国家安全法、宪法宣传周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2000余份,组织开展各类普法讲座20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经开区党委管委会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治区理论学习,将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一个坚持”等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12月,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讲授专题法治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治区理论水平,统筹推进经开区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党委管委会负责人高度重视经开区法治建设工作,经常性亲自研究和部署依法治区相关工作。一是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经开区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和解决方案,对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作出部署。二是不断加强与辖区司法机关的对接联系,构建服务经开区的全方位司法服务联动机制。与三中院共建企业合规建设服务中心,与三分检共建企业家法治会客厅,与新区公检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辖区公检法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全面提升经开区司法服务和法治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构建经开区一体化管理的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模式,选聘新一轮法律顾问和特约法律咨询专家,为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服务,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四是亲自研究经开区相关诉讼案件,推动相关案件平稳有效化解,多次亲自研究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如东西沽拆迁引发的相关问题等,亲自部署开展利刃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对西区等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维护区域的安全稳定。

在党委管委会负责人的推动下,经开区党委管委会领导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所在部门和领域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部署安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按照滨海新区区委的要求,经开区各职能部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自查问题清单》所列问题,逐条对照、认真查摆,积极整改。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涉及行政改革、行政体制的制度化进程还需加快,应积极探索创新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在制度建设中特别注重程序精简和效率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领域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开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检查频次、执法规范、专业程度等方面。检查高频事项主要分布在安全、环保、消防、卫生、食药等领域。存在市、区、经开区多层级重复检查的情况,主要分布在安全、环保等领域。

三是因为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够,执法经验不足,整体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力量和资源整合不够,协同性、系统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较为分散,执法监督有效性不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不完善。

四是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对执法案卷质量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重执法,轻案卷的情况,特别是在新区行政执法系统案卷评查中,由于个别案卷上传不完整,影响行政执法考核名次。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2024年,经开区将进一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细化落实每一项目标任务,为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化保障,保障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不断细化和完善部门职能体系,确保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推进法定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果,优化部门职责和人员力量配备。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部门高效履职尽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着力加强公正监管、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体制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提升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体系、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发挥政府督查作用、监督和制约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整体监督效能。

(九)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确立重视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

(十)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共享和开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十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机制。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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