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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3 15:01      来源: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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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23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

    和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的通知

    高新区所属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总部署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在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天津市总工会决定,2023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称号。现就我区推荐候选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职工(含在津工作的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台湾同胞)。天津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所属的车间、工段、班组、处(科)室。

    推荐评选的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原则上应具有区级(含)以上荣誉基础,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可作为全部获奖人的荣誉基础。事迹特别突出的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没有荣誉基础的也可推荐。2018年以来曾获得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的为: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含)以上干部、企业中相当于副局级(含)以上的领导干部、被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人员。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县处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企业负责人由市有关部门择优进行推荐申报,不再通过工会系统进行推荐申报。

    (二)推荐候选对象名额。2023年共评选市级五一劳动奖状50个、奖章100个、工人先锋号150个。

    滨海新区须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5个候选单位,其中至少包含3个非公有制企业。须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6名候选人,其中至少包含4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1名农民工。须推荐申报天津市工人先锋号10个候选集体,其中至少包含6个非公有制企业集体。

    高新区将对本区内上报的相关材料初审,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单位(个人、集体)择优向滨海新区推荐。

    (三)不能推荐的情况。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作为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

    1)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

    3)企业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

    4)未被命名为区级(含)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

    5)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6)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

    二、推荐评选条件

    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推动实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服务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面向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建设,加快打造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着力打造宜居智慧城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扎实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制造业立市战略,加快一基地三区建设,推动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大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乡村振兴,组织实施民心工程,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畅通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双碳工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进社会高效能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应对新冠病毒疫情新形势新要求,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障城市运行服务,确保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程序安排

    (一)高新区所属各基层工会自主推荐。各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结构要求自主申报。凡申报2个推荐对象的奖项,其中至少有一个非公企业推荐对象。推荐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

    推荐对象必须是工会关系隶属于高新区总工会的单位、集体和职工(推荐申报的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优先为一线职工或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推荐申报一线农民工)。

    各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和结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差额遴选的方式进行层层推荐,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审核,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于3112:00前将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申报表》(附件1-3)电子版、推荐对象500字以内简要事迹电子版(请严格按照模版格式排版)、荣誉基础证书或决定、特殊身份证明(农民工农业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等报高新区总工会审核,逾期不报或申报资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二)高新区总工会审核上报。高新区总工会将对各单位工会推荐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对推荐单位的性质和人员身份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材料经高新区党委同意后上报至滨海新区总工会。凡不符合推荐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身份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三)滨海新区组织差额评选。滨海新区总工会将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平衡,产生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拟推荐对象名单,经区委同意后报市总工会。

    四、推荐评选要求

    推荐评选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必须严把政治首关,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注重选树新时代产业工人先进代表;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推荐程序;坚持评选标准,严把人选质量关;严明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保证评选质量。

    五、奖励办法

    市总工会对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先进个人、集体和单位颁发奖章、证书和奖牌,并对荣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3000元。

    联系人:孙斌

    联系电话:84806938,13752613774

    电子邮箱:sunbin@tht.gov.cn

    附件:12023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申报表

    22023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申报表

    32023年天津市工人先锋号申报表

    高新区总工会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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