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校外教培机构这样“入托” |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天津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滨海新区出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管理细则》,明确要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把预收学费全部存入签约的银行托管账户,由托管银行根据协议将学费分批拨付给培训机构。
在管理细则中要求机构必须开设唯一的预收费账户并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而且对目前存量预收费和新增预收费进行分别管理。
一是存量预收费资金管理:要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将目前的预收费存量资金全部归集到托管专用账户,存量预收费要与需消减的课程量形成对应关系,托管银行按照完成三分之一课程签到后拨付30%、完成三分之二课程签到后再拨付30%、完成全部课程签到后拨付40%的流程拨付预收款。如果家长要求退费,由各机构向银行提交拨付申请,申请内容需列出详细的退款人名单、退款金额、退款时序安排,机构需签署真实性承诺意见,银行按照退款时序提前1-2天将所申请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机构自有账户。
二是新增预收费管理:自各机构开立预收费托管资金账户之日起,由各托管银行提供预收费托管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管理。托管银行提供预收费托管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家长通过手机扫取唯一“二维码”等方式进入平台,完成用户注册、选择机构及课程、缴纳培训费用和课程签到等环节。通过平台,机构可以自主录入待销售课程,家长付费并开启课程后,托管银行按照学生签到次数,将预收费资金分三次拨付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即完成三分之一课程签到后拨付30%、完成三分之二课程签到后再拨付30%、完成全部课程签到后拨付40%。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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