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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的保安需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 2021-04-15 10:1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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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幼儿园应当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保安员承担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幼儿园应与具有保安服务资质的保安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该公司要具备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幼儿园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该公司要具备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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