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边防)、司法、国家安全、政府法制、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民族、宗教、信访、社会稳定、交通管理工作。
分管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联系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天津海事法院、区法学会。
简历:
张健,男,汉族,1965年7月生,天津市人,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
曾任大港区委组织部科长,大港区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大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大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院长、党组书记,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10年11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1月起,历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2018年8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滨海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