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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五)
发布日期: 2020-05-07 08:53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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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例:市民刘先生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4月底到期,公司希望和刘先生续订劳动合同。不过由于疫情影响,公司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续订合同的事公司始终没有明确回复。“五一”假期已过,刘先生仍未复工,他想知道劳动者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续约?

    天津市滨海新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解释: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但双方均有意向续订的,双方可以通过网络续签电子劳动合同。当然也可待用人单位复工复产后,双方再补订劳动合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规定,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刘先生可向单位申请先通过网络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完成合同续订事宜,后期正式复工后再补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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