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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一)
发布日期: 2020-05-02 09:43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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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网店店主谭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平时售价为50元一盒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提价至600元一盒,销售金额共计65300元。公安机关遂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其立案侦查。

    天津市滨海新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根据该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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