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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二十六)
发布日期: 2020-03-27 10:41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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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提问:消费者购买了“假口罩”,该如何维权?

    天津市滨海新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解释,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销售假冒商品是典型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在退还消费者之前所购商品价值外,还可以获得3倍惩罚性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

    如,消费者花10元购买一个假口罩,经营者除了返还该消费者所花费的10元购买价款外,还应当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即30元,因此30元不足500元,所以按照500元赔偿,最后,消费者可得到500元的惩罚性赔偿款加上最初的10元购买商品的价款。如果经营者明知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还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侵权赔偿加精神赔偿加二倍以下的损害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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