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建立健全督察举报问题整改督办机制 推进转办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
8月3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天津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同步开通举报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督察期间,督察组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督察地方及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截至9月7日12时,天津市共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8批487件,其中,第1批涉及滨海新区3件,涉及土壤其他污染、大气噪音等方面,目前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1件。
滨海新区把整改督办工作作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督察举报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在接件后马上开展现场核查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对待信访问题句句有回音,不回避、不遮掩、不做假,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二是保证质量。各街镇、各开发区的主要领导直接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研究整改,立行立改,快速到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彻底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不再次出现。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各部门加大环境问题查处力度,确保群众投诉问题彻底解决,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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