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生卫医罚2022-003号)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生卫医罚2022-003号) | |
案件名称 | 天津凯馨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程序类别 | 简易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生卫医罚2022-003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凯馨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 |
违反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处罚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五十四条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局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2年4月15日 |
处罚结果 |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