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 市审批办 市网信办关于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 市审批办 市网信办关于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审批办市网信办关于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7〕6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审批办市网信办关于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7〕612号)
开发区发改局 开发区贸发局 开发区财政局
开发区城管局 开发区审批局 开发区委办
2017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