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商标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各直属企业: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经认真梳理,决定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商标奖励政策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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