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2020年预算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太平镇人民政府隶属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承担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职责,负责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的管理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1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10714.7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2628.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10714.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
2628.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10714.7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10714.70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2628.70 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 10714.7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9.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教育支出24.00万元,主要用于校车补助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太平史话编写;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意外险及退伍兵慰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计生服务站支出;节能环保支出9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240.0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支出209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村级建设。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06.70万元,包括办公费128.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手续费1.00万元、水费10.00万元、电费100.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50.00万元、物业管理费120.00万元、专用燃料费1.40万元、接待费6.7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会议费5.60万元、培训费26.00万元、劳务费315.00万元、租车费6.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00 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设备项目 300万元,工程项目 2000 万元,服务项目1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0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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