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古林街道办事处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治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管理辖区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4.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和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防空、防火、防汛、防旱、防震、住房改造、居民迁移等工作;做好应急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负责街道经济管理工作,拟定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6.负责辖区综治维稳及信访工作;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8.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失业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争议调处和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加强村(居)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
9.实施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建设,指导、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10.负责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
11.做好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2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工委办、人大工委办、纪检委、党建办、工会、妇联、团委、行政办、建管办、财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事办、民生办、综治信访办、安全办、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土地管理所、退役军人管理站。
下辖1个预算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古林街道办事处。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13,173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 2,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173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3,173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2,737 万元。
第一,工资福利支出4,156.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科目支出 521.10万元,主要用于我街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科目支出1125.80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性工资支出;绩效工资支出6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支出;奖金支出24.20万元,主要用于我街职工的奖金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66.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931.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第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2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和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基本支出运行经费预算3,395.82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438.52万元,差旅费76.10万元,因公出国(境)8万元,维护费497.60万元,培训费26.30万元,取暖费54.20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劳务费1090.10万元,租赁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190.10万元,物业管理费126.40万元,工会会费69.60万元,福利费8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22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5万元。
本部门2019年安排项目支出5243.58万元,其中包括城乡社区支出(拆除违建)3201.58万元,环保污染防治751万元,农林水支出766万元,安全生产监管140万元,食品安全35万元,创建文明城区3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5万元,具体项目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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