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
新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新城镇人民政府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915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303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9152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303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15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9152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303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 4254.5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 ;
卫生健康科目支出 543.5 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与补助 ;
城乡社区科目支出3972万元,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设施维修及环境卫生的清整;
农林水科目支出382万元,主要用于防火、防汛、防旱、农业建设、扶贫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780 万元,包括办公费206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7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培训费5万。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5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502.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447.5 万元。主要项目是: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1000 万元,环境整治一期服务项目 50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