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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5 16:01      来源: 新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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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新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注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

    一、概况

    本年度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部门职责。建立由一名分管领导主管、一名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机制。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位基本信息、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传真等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新河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街镇动态126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街镇1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街镇691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15

    13

    行政强制

    6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9年度办结14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在已办结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3件,占92.9%;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7%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新河街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新河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对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在新形势下适应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20年,新河街将按照市、区要求,进一步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信息,尤其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回应,反馈群众诉求。

    (二)树立主动意识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营造更加开放透明、民众参与、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工作平台,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b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251号,电话:022—6631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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