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驻区单位共建,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4.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和居民自治。支持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社区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以群众利益和需求为导向,加强民生保障,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法治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综合协调本辖区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和房屋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对本辖区各类执法工作和网格化管理进行监督并组织群众开展评议。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片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城区建设、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区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退役军人、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北街道办事处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8368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262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8368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262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36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其他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8368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262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40.91 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94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4947.82 万元,主要用于 执法大队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辖区环境卫生提升改造、健康教育及公共安全等宣传与活动、应急维稳支出、各项社会救助、拆违及修复、辅助管理等服务性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2.33 万元,主要用于 安监中队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2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83.44 万元,包括办公费 9.83 万元、印刷费 0.01 万元、咨询费1.6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3.51万元、电费6.99万元、邮电费7.24万元、取暖费2.01万元、物业管理费46.38万元、差旅费0.84万元、维修(护)费7.64万元、培训费0.42万元、专用燃料费0.22万元、劳务费25.69万元、委托业务费2.72万元、工会经费30.37万元、福利费39.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6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2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其他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2 个,涉及预算金额 4721.5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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