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街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新北街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片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城区建设、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区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退役军人、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设置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为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二)党政工作机构设置
设置8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网信办公室。
(三)人大工作机构设置
设置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为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会派出机构。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574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3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742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33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574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5742万元,比2020年减少233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8.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城乡社区支出2526.3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区、健康教育及公共安全宣传、污染防治及卫生环境治理、雪亮工程建设、河道治理、拆违及修复、社区环境优化等服务性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4.96万元,包括办公费7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5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38.03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0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福利费42.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99.03万元,主要项目是:购置电子办公设备30万元,办公楼物业、食堂服务费231.43万元,“雪亮工程”试点社区建设项目380万元,辖区责任区域卫生保洁服务230万元,维稳服务、执法协助等427.60万元,拆违费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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