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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街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2-10 11:18      来源: 新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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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治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管理辖区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4.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防空、防火、防汛、防旱、防震、住房改造、居民迁移等工作;做好应急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负责街道经济管理工作,拟定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6.负责辖区综治维稳及信访工作;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8.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失业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争议调处和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

    9.实施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建设,指导、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10.负责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

    11.做好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下设19个科室部门,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工会、妇联、武装部、团委、纪检监察、网信办、党群中心、网格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司法所。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07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07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2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807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8075万元,比2019年减少42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6.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部门的宣传活动等支出;

    城乡社区建设支出2214.03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区、公共安全监察、雪亮工程建设、河道治理、拆违及修复、社区环境优化等服务性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03.49万元,包括办公费30.44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6.22万元、邮电费15.82万元、差旅费197.64万元、维修(护)费14.92万元、租车费7.83万元、工会经费28.71万元、福利费37.11万元、伙食费59.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8.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7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93.80万元,主要项目是:购置电子办公设备51.50万元,社区创文提升改造相关费用763.61万元,“雪亮工程”试点社区建设项目811.27万元,办公楼物业、食堂服务费205万元,辖区责任区域卫生保洁服务229.13万元,维稳服务、执法协助等483.29万元、拆违费3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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