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北街道> 政务公开> 最新文件

新北街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2-15 15:50      来源: 新北街道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治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职责。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管理辖区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4.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社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防空、防火、防汛、防旱、防震、住房改造、居民迁移等工作;做好应急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负责街道经济管理工作,拟定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6.负责辖区综治维稳及信访工作;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8.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失业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争议调处和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

    9.实施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建设,指导、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10.负责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

    11.做好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下设10个科室部门,分别是党工委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综治信访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50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57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50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578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850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8500万元,比2018年增加186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480.2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部门的宣传活动等支出;

    城乡社区建设支出4009.7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区、公共安全监察、雪亮工程建设、河道治理、拆违及修复、社区环境优化等服务性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13万元,包括办公费21.1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2.93万元、邮电费17.28万元、差旅费156.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0.46万元、租车费6.7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17万元、工会经费24.01万元、福利费31.24万元、伙食费49.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4.5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1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5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85.15万元,主要项目是:购置电子办公设备100万元,支付工程尾款192.85万元,创文商超及市场消杀费用25万元,“雪亮工程”试点社区建设项目1131.30万元,海河阳光家园建设项目30万元,办公楼物业采暖费173万元,辖区责任区域卫生保洁服务231万元,日常办公用品及新增人员添置设备等55万元,食堂管理费55万元,维稳服务、执法协助等4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0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预算金额 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