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撤销王桂兰等32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示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撤销王桂兰等32人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我区监管部门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时,发现部分企业办理安管人员跨省转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报资料存在隐瞒欺骗的情形,经向原发证机关陕西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王桂兰等32人的安管人员证书在调入天津前相关证书或转出手续信息不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27条等规定,现决定对王桂兰等32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给予撤销,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处理。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以下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异议或申诉:
1.原安管人员证书及转出手续真实存在的;
2.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如需申诉,应由本人或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或申诉,或者异议、申诉原因不成立的,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2楼19号窗口。
联系电话: 022-83718231
附件:撤销王桂兰等32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