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和关于“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推进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自主创新体系与能力建设,依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创新立区,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坚持以政为引、以用为立、以转为要、以企为主、以人为本,加快建设科技强区。
(二)工作目标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3.4%以上;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2万件;新建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3个,积极申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凸显。到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4600家,“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分别达到1400家、140家和125家,“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到2022年,新建2家市级大学科技园,力争1家获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0亿元;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2 %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1.全力打造承接国家战略任务的重大科研设施。按照“一设施一政策”原则,推动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尽快形成承接国家重大任务能力,建设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重大科技设施。发挥重大科研设施“筑巢引凤”作用,力争在战略必争领域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
2.加快建设面向科技前沿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构建超级计算与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深度融合的高性能计算服务平台,依托麒麟软件、飞腾CPU等打造国家先进操作系统创新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工生所打造国家生物制造重点实验室,依托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建设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曙光牵头建设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积极申报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P3)和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争取海河实验室落户滨海新区,构建具备源头科学创新和前沿技术创造能力的原始创新策源体系。
3.争取更多资源布局重点产业前沿技术创新。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整合优势资源,争取更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力争在信创、生物制造、基因工程、细胞治疗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解决重点产业技术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为目标,聚焦引领创新产业发展。
4.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资源和检验检测平台。引导区属创新平台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逐步实现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行和现代化管理。依托天津市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整合院所大型仪器及各类测试资源,面向企业提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引导新型研发机构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依托“科创中国”科技经济融合创新平台,实现人才聚合、技术集成、服务聚力。
(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国之重器”
1.加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参与制定“保持现有优势”“解决‘卡脖子’问题”“抢占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三类技术攻关清单。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依托华为、飞腾等龙头企业,发挥其市场化机制和发现功能,重点支持、5G射频前端模组、区块链技术及支撑系统、量子科技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连续反应、新药临床研究等医药技术;工业菌种理性设计、酶定向进化等合成生物技术;车用操作系统、集群控制等无人系统关键技术;智能机器人、高性能智能传感器、核心工业软件、增材制造、轨道交通等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先进电子材料、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制备技术;大功率风电、高转化率太阳能电池、氢能等新能源技术;新体系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克一批对外高度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占据世界科技前沿的优势技术。
2.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信创产业、生物制造、融资租赁、先进计算四大国家级创新产业和智能科技、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四大高成长型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全力完善一个自主创新发展规划、一个完整产业生态、一个金融要素支撑、一个人才保障“四个一”支撑体系,持续推动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金融链“四链”深度融合,营造产业创新生态。制定信创产业等重点产业支持政策,各开发区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编制先进计算与大数据、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生物制造、海洋、信创、新能源(氢能及风电、电池、光伏等)、融资租赁、智慧城市(新一代人工智能)等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聚焦重点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大力引聚龙头企业、国家级大院大所和创新人才,加强技术研发,布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
3.深化科研创新合作。与国防科技大学共建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进一步加强深度合作,推动物联网泛在感知等更多成果应用转化;与北京中关村管委会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与清华大学共建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与中国工程院、南开大学共建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与中国工程院、天津大学共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与北京大学共建(天津滨海)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共建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中国科学院工生所共建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与自动化所共建天津中科智能识别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共建天津滨海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与国家数字交换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滨海新区信息技术创新中心,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病研究所)共建细胞产品共性技术平台及应用转化中心。以创新平台为载体,促进院企、校企合作;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加快先进技术成果在新区落地转化;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服务保障,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保护。聚焦重点领域申报一批市级技术创新平台。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
4.加快打造主导产业突出的创新标志区和聚集区。着力打造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天河产业园”等标志区。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大力实施创新集聚谷行动,加快 “中国信创谷”“生物制造谷”“细胞谷”“北方声谷”等集群建设。助力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核心,初步建成以智能科技为引领的国内科技创新生态智慧城市。
5.推动科技赋能传统制造业和民生建设。大力推进“研发+制造”模式,大力实施工业互联网和智能改造提升工程,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工业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建设一批数字工厂、智能化车间等,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和“灯塔”企业。加强科技对民生健康、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支撑。进一步深化五中心医院、泰达心血管医院、泰达医院等与北大、天大的合作,探索建立研究型病房,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基本医保政策,为医药创新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三)着力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1.构建高水平成果转化体系。坚持以市场导向为牵引,发展区域、高校院所、行业、服务等四类技术成果转化机构,引导科研机构向培养人才、科技研发、金融支持、成果产业化“四位一体”模式发展,向市场化、企业化转型。建设技术运营机构,强化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按照绩效对运营机构给予补助。开展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定,加强对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基地的支持,推动成果评价师、技术经理人等技术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流动。构建线上成果转化+线下成果转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供需对接、成果融资等科技成果市场化流动,有效满足成果转化的不同需求。建立科技成果库和企业技术需求库,参与“科技成果俏津门”品牌活动。在滨海新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破题、政府助题”揭榜机制。
3.打通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堵点难点。深入推动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评估体系。在组织申报科技奖励评审中增加技术合同交易额指标权重。鼓励高校院所全面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人员不作负面评价。
4.积极承接以北京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院所合作,推进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二期、中国科学院大学天科工程生物学院(暂定)等重点项目建设。参与成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充分发挥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作用,吸引北京先进成果在新区转化。充分发挥京津两市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创新共同体优势,完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搭建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北京龙头企业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及新型业态项目、新技术应用项目向新区集聚,构建北京龙头企业产业化基地和重点科研成果产业化转移基地,将新区打造成为北京的“产业区、配套区”。
(四)着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形成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发展新局面
1.加强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秉持高校与城市共生共荣理念,以推动大学科研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新动能为目标,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全区科技、教育、产业等“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大学科技园建设行动计划,研究依托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建设大学科技园,重点推进天津科技大学大学科技园、规划建设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研究所大学科技园,组织申报市专项支持。发挥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集聚资源、培育人才和协同创新等核心功能,将其打造成为高校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引擎和策源支撑。
2.建立健全大学科技园建设体制机制。按照国家级、市级和培育级三个层次,探索“一校一园”“一园多区”和“多校一园”等多元建设模式。推动校区、园区、社区“三区”协同发展。建设2家市级大学科技园,力争1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探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大学科技园建设,持续推进低成本创业街区建设。发挥高校主体作用、所属开发区支撑作用,建立推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科学监督和优胜劣汰制度。
(五)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级,更好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1.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保存量、促增量、育幼苗、引优苗、建生态”思路,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与企业登记信息库、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多库联动,构建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引导人才、服务、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首次认定、整体迁入、再认定、入库培育企业等给予财政奖励。健全区、开发区(街镇)两级合作招商体系,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任务,围绕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指引,实施专业化精准招商。对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给予支持,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入库培育。加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动,统筹做好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人才“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政策。
2.大力推动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开展分类精准施策扶持,加强“独角兽”企业培养,在应用场景、数据支持、评价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落实首次入选“瞪羚”企业政策。对于首次通过认定入库的“雏鹰”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企业参与榜单定期发布,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源支持企业发展。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力度,发布《关于滨海新区进一步支持研发中心的实施细则》,鼓励国家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励支持。
3.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加强市区联动,高水平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持续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引导鼓励创新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打造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等孵化载体。继续办好“双创”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国创翼”等赛事,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热度”和“浓度”。积极创建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产研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其内部创业和裂变发展,衍生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
(六)着力引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好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1.加快科技创新人才聚集。充分利用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实以企业需求为主导的定制化政策和以吸引北京人才为主的区域定向化政策,放宽青年和紧缺人才落户通道。打造“鲲鹏计划”升级版,建立“人才点餐、新区配餐”机制,采用长期聘用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编制发布高端人才需求目录和产业人才图谱,聚集一批高端人才和团队。
2.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实施产业、人才融合行动,推动深入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加强科技人才梯队培养。推动天津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人才)联盟、天津生物医药产业(人才)联盟、天津先进计算与大数据产业(人才)联盟、天津海水淡化产业(人才)联盟、天津海洋装备产业(人才)联盟、生物制造产业(人才)联盟、天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人才)联盟、新能源产业(人才)联盟、中国东疆租赁产业(人才)联盟、天津智慧城市产业(人才)联盟、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人才)联盟等建设,加强产业(人才)联盟领军人才培养。实施产业基础人才振兴计划,培养“海河工匠”等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创新后备人才强基计划,依托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选拔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评聘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3.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生态。改进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落实代表作评价等评价方式,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评价周期。完善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企业研发人才到高校任职。建立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元分配机制。
(七)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1.完善科技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加快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健全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等国家级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的创新智库支撑作用。建立多层次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和市、区、开发区三级有效联动。落实国家及天津市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措施。
2.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立事前承诺、事中监督和事后绩效评估的管理机制,强化与其他社会领域诚信信息共享,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深入推进全域科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3.健全创新金融支撑体系。依托滨海产业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围绕“4+4”重点产业设立产业创新发展母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综合运用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多种方式,引育、支持重点产业链条上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新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对新区上市挂牌企业给予资金补贴。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投贷联动等金融产品。加强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建设,择优给予奖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好滨海新区推动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科技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各部门、各开发区要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保障。推动市区引育新动能、智能制造等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全区财政科技投入,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整合优化创新支持资金,集中力量干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各开发区积极创新政策。加强发改、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社、金融等各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提升创新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过程督查。强化目标导向,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工作督查,跟踪工作进度,确保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附件:1.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年度分解表
2.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部门及任务分工表
附件1
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年度分解表
序号 | 工作目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1 | 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 | 3.3% | 3.35% | 3.4% |
2 | 全区有效发明专利(万件) | 1 | 1.1 | 1.2 |
3 | 新建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累计) | 1 | 2 | 3 |
4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 3270 | 3894 | 4600 |
5 | “雏鹰”企业数量(家) | 1150 | 1280 | 1400 |
6 | “瞪羚”企业数量(家) | 115 | 128 | 140 |
7 | 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数量(家) | 108 | 115 | 125 |
8 | “独角兽”企业数量(家) | 4 | 4 | 5 |
9 | 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 360 | 434 | 500 |
10 | 新建市级大学科技园(家)(累计) | 0 | 1 | 2 |
11 | 力争获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家)(累计) | 0 | 0 | 1 |
12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27% | 28% | 32% |
13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18.3% | 20% | 22% |
附件2
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部门及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部门 | |
一、总体要求 | |||
(二)工作目标 | |||
1 | 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 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3.4%以上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 | 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2万件 | 区市场监管局 | |
3 | 新建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3个 | 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 | 积极申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 区科技局 | |
5 |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凸显 |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4600家,“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分别达到1400家、140家和125家,“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 |
6 | 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 新建2家市级大学科技园,力争1家获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 |
7 | 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突破500亿元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 | |
8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2 %以上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9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2%以上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二、重点任务 | |||
(一)着力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 |||
10 | 全力打造承接国家战略任务的重大科研设施 | 推动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尽快形成承接国家重大任务能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经开区 |
11 | 建设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重大科技设施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保税区 | |
12 | 加快建设面向科技前沿的原始创新平台 | 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构建超级计算与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深度融合的高性能计算服务平台 | 区科技局、经开区 |
13 | 依托麒麟软件、飞腾CPU等打造国家先进操作系统创新中心 | 区科技局、高新区 | |
14 | 依托中国科学院工生所打造国家生物制造重点实验室 | 区科技局、保税区 | |
15 | 依托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建设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 | 区科技局、保税区 | |
16 | 支持曙光牵头建设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高新区 | |
17 | 积极申报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P3) | 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开发区 | |
18 | 积极申报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 保税区 | |
19 | 争取海河实验室落户滨海新区 | 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开发区 | |
20 | 争取更多资源布局前沿领域创新 | 争取更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力争在信创、生物制造、基因工程、细胞治疗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解决重点产业技术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为目标,聚焦引领创新产业发展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 |
21 | 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资源和检验检测平台 | 引导区属创新平台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逐步实现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行和现代化管理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 |
22 | 依托天津市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整合院所大型仪器及各类测试资源,面向企业提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 | |
23 | 引导新型研发机构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 | |
24 | 依托“科创中国”科技经济融合创新平台,实现人才聚合、技术集成、服务聚力 | 区科协 | |
(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国之重器” | |||
25 | 加强“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积极参与制定技术攻关清单,积极争取国家级和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 |
26 | 推动重点产业发展 | 着力推动信创产业、生物制造、融资租赁、先进计算四大国家级创新产业和智能科技、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四大高成长型产业创新能力提升 | 各开发区、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局、区委网信办 |
27 | 全力完善一个自主创新发展规划、一个完整产业生态、一个金融要素支撑、一个人才保障“四个一”支撑体系 | 推动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滨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 |
28 | 制定信创产业等重点产业支持政策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高新区 | |
29 | 编制先进计算与大数据、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 | 经开区、区发展改革委 | |
30 | 编制生物制造、新能源(氢能)、海洋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 | 保税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31 | 编制信创、新能源(风电、电池、光伏等)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 | 高新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32 | 编制融资租赁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 | 东疆港、区金融局 | |
33 | 编制智慧城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 | 生态城、区委网信办 | |
34 | 深化科研创新合作 | 与国防科技大学共建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进一步加强深度合作,推动物联网泛在感知等更多成果应用转化 | 高新区、区科技局 |
35 | 与北京中关村管委会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示范区 | 经开区、区科技局 | |
36 | 与清华大学共建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 | 生态城、区科技局 | |
37 | 与中国工程院、南开大学共建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 | 区科技局 | |
38 | 与中国工程院、天津大学共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 | 区科技局 | |
39 | 与北京大学共建(天津滨海)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 | 经开区、区科技局 | |
40 | 与浙江大学共建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 | 高新区、区科技局 | |
41 | 与中国科学院工生所共建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 | 保税区、区科技局 | |
42 | 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共建天津中科智能识别产业技术研究院 | 经开区、区科技局 | |
43 | 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共建天津滨海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 经开区、区科技局 | |
44 | 与国家数字交换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滨海新区信息技术创新中心 | 经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5 | 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病研究所)共建细胞产品共性技术平台及应用转化中心 | 高新区 | |
46 | 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服务保障,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保护 | 区市场监管局 | |
47 |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 | |
48 | 加快打造主导产业突出的创新标志区和聚集区 | 打造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 | 高新区 |
49 | 打造“天河产业园” | 经开区 | |
50 | 加快“中国信创谷”建设 | 高新区 | |
51 | 加快“生物制造谷”建设 | 保税区 | |
52 | 加快“细胞谷”建设 | 经开区、高新区 | |
53 | 加快“北方声谷”建设 | 保税区 | |
54 | 助力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核心,初步建成以智能科技为引领的国内科技创新生态智慧城市 | 生态城 | |
55 | 推动科技赋能传统制造业和民生建设 | 大力推进“研发+制造”模式,大力实施工业互联网和智能改造提升工程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开发区、各街镇 |
56 | 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工业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建设一批数字工厂、智能化车间等,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和“灯塔”企业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 | |
57 | 加强科技对民生健康、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支撑。进一步深化五中心医院、泰达心血管医院、泰达医院等与北大、天大的合作,探索建立研究型病房,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基本医保政策,为医药创新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 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 |
(三)着力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 |||
58 | 构建高水平成果转化体系 | 坚持以市场导向为牵引,发展区域、高校院所、行业、服务等四类技术成果转化机构,引导科研机构向培养人才、科技研发、金融支持、成果产业化“四位一体”模式发展,向市场化、企业化转型。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 |
59 | 建设技术运营机构,强化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按照绩效对运营机构给予补助 | 各开发区、区科技局 | |
60 | 开展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定,加强对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基地的支持,推动成果评价师、技术经理人等技术成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 |
61 | 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流动 | 构建线上成果转化+线下成果转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供需对接、成果融资等科技成果市场化流动,有效满足成果转化的不同需求 | 各开发区、区科技局 |
62 | 建立科技成果库和企业技术需求库,参与“科技成果俏津门”品牌活动。完善“企业出题、高校破题、政府助题”揭榜机制。 | 区科技局 | |
63 | 在滨海新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 区市场监管局 | |
64 | 打通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堵点难点 | 深入推动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评估体系。在组织申报科技奖励评审中增加技术合同交易额指标权重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 |
65 | 鼓励高校院所全面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国资委 | |
66 | 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人员不作负面评价 |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纪检委 | |
67 | 积极承接以北京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 | 推进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二期建设 | 区科技局、生态城 |
68 | 推进中国科学院大学天科工程生物学院(暂定)建设 | 保税区、区教体局 | |
69 | 参与成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充分发挥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作用,吸引北京先进成果在新区转化 | 区科技局、区科协、滨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 |
70 | 充分发挥京津两市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创新共同体优势,完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搭建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北京龙头企业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及新型业态项目、新技术应用项目向新区集聚,构建北京龙头企业产业化基地和重点科研成果产业化转移基地,将新区打造成为北京的“产业区、配套区”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人社局、经开区 | |
(四)着力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形成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发展新局面 | |||
71 | 加强大学科技园顶层设计 | 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全区科技、教育、产业等“十四五”发展规划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保税区 |
72 | 制定大学科技园建设行动计划,研究依托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建设大学科技园重点推进天津科技大学大学科技园建设,规划建设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研究所大学科技园,组织申报市专项支持 | 保税区、经开区、区科技局、区教体局、 | |
73 | 建立健全大学科技园建设体制机制 | 按照国家级、市级和培育级三个层次,探索“一校一园”、“一园多区”和“多校一园”等多元建设模式。推动校区、园区、社区“三区”协同发展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各有关高校、经开区、保税区 |
74 | 结合大学科技园建设,持续推进低成本创业街区建设 | 经开区、保税区、区科技局 | |
75 | 发挥高校主体作用、所属开发区支撑作用,建立推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科学监督和优胜劣汰制度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经开区、保税区 | |
(五)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级,更好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 |||
76 | 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与企业登记信息库、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多库联动,构建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四个一批”工作机制 |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各街镇 |
77 | 对首次认定、整体迁入、再认定、入库培育企业等给予财政奖励 |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各税务分局、各开发区、各街镇 | |
78 | 健全区、开发区(街镇)两级合作招商体系,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任务,围绕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指引,实施专业化精准招商 | 区商促局、各开发区、各街镇 | |
79 | 对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给予支持,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入库培育 |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各税务分局、各开发区 | |
80 | 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人才“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政策 | 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 | |
81 | 大力推动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 | 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开展分类精准施策扶持,加强“独角兽”企业培养,在应用场景、数据支持、评价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 | 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开发区 |
82 | 落实首次入选“瞪羚”企业政策。对于首次通过认定入库的“雏鹰”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 区科技局、区财政、各开发区、各街镇 | |
83 | 鼓励企业参与榜单定期发布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源支持企业发展 | 区科技局、区金融局 | |
84 |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力度,发布《关于滨海新区进一步支持研发中心的实施细则》,鼓励国家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励支持 |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85 | 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 高水平建设双创示范基地 | 区发展改革委 |
86 | 持续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引导鼓励创新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 | 区科技局 | |
87 | 打造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88 | 打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等孵化载体 | 区人社局 | |
89 | 支持产研院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其内部创业和裂变发展,衍生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 | 区科技局、各开发区、滨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 |
(六)着力引育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好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 |||
90 | 加快科技创新人才聚集 | 充分利用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实以企业需求为主导的定制化政策和以吸引北京人才为主的区域定向化政策,放宽青年和紧缺人才落户通道 | 区人社局、区公安局 |
91 | 打造“鲲鹏计划”升级版,建立“人才点餐、新区配餐”机制,采用长期聘用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各相关开发区 | |
92 | 编制发布高端人才需求目录和产业人才图谱,聚集一批高端人才和团队 | 区人社局 | |
93 |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 深入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加强科技人才梯队培养 | 区科协、区科技局 |
94 | 推动天津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人才)联盟、天津生物医药产业(人才)联盟、天津先进计算与大数据产业(人才)联盟建设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经开区 | |
95 | 推动天津海水淡化产业(人才)联盟、天津海洋装备产业(人才)联盟、生物制造产业(人才)联盟建设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保税区 | |
96 | 推动天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人才)联盟、新能源产业(人才)联盟建设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高新区 | |
97 | 推动中国东疆租赁产业(人才)联盟建设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东疆港 | |
98 | 推动天津智慧城市产业(人才)联盟建设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生态城 | |
99 | 推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人才)联盟建设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经开区 | |
100 | 加强产业(人才)联盟领军人才培养 | 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科技局 | |
101 | 实施产业基础人才振兴计划,培养“海河工匠”等高技能人才队伍 | 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02 | 实施创新后备人才强基计划,依托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选拔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 区科技局、区科协 | |
103 | 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评聘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 区教体局 | |
104 | 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生态 | 改进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落实代表作评价等评价方式,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人才评价周期 | 区人社局 |
105 | 完善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企业研发人才到高校任职 | 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 | |
106 | 建立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元分配机制 | 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 |
(七)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 |||
107 | 完善科技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 | 加快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健全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等国家级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的创新智库支撑作用 | 区科技局 |
108 | 落实国家及天津市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措施 | 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 |
109 | 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文化 | 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体系 | 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科协 |
110 | 深入推进全域科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 区科协、区科技局 | |
111 | 健全创新金融支撑体系 | 依托滨海产业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围绕“4+4”重点产业设立产业创新发展母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综合运用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多种方式,引育、支持重点产业链条上创新型企业发展 | 各开发区、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局,滨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
112 | 鼓励新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对新区上市挂牌企业给予资金补贴 | 区金融局 | |
113 |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机构 | 区金融局 | |
114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投贷联动等金融产品。加强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建设,择优给予奖补 | 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 |
三、保障措施 | |||
115 | (二)加强政策保障 | 加大全区财政科技投入,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整合优化创新支持资金,集中力量干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 区财政局 |
116 | (三)加强过程督查 | 强化目标导向,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工作督查,跟踪工作进度,确保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 区委督查室、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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