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
刘海英任职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海英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副局长。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备案序号:津ICP备18007535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602000429号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