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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3-28 11:55      来源: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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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滨海新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区领导、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亲自过问,着重抓了机构整合、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整合工作格局。针对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际,滨海新区政府于7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购置了软硬件设备,刻制了办公专用章,确定了入网单位范围。9月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关闭了塘沽、汉沽、大港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保留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并与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建立了链接。

    (二)加强机构建设。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区政府——管委会、委局——管委会所属委局、街镇三级网络化管理模式。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筹全面工作,负责做好管委会、委局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工作。各管委会、委局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加强对所属部门和委托管理的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推动,其余管委会负责做好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推动工作。目前,全区确定入网的管委会、委局、街镇共64家,其中管委会14家、委局24家、街镇26家。

    (三)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全区各管委会、委局进行部署,要求各入网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各单位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主管、一名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狠抓制度落实。新区坚持从抓制度入手,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认真执行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中涉及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集中培训、工作督查检查、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目前,各单位均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部分单位实行委局领导联合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制部门、业务处室等多方审核后方可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的流程。

    (五)坚持日常值班。各单位坚持每个工作日至少2次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坚持每个工作日开启工作邮箱,认真做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传、更新和维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接收信函传真,接受公众咨询。同时,注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日志》填写工作。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每个工作日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日志》,各单位在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投诉信息受理等工作时,进行登记记录。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对所属单位和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日志》填写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检查。

    (六)开展业务培训。自开展工作以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先后组织开展了《条例》学习培训班、《指南》和《目录》编制培训班、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应用维护培训班等多层次、全员化的培训,对全区各管委会、委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指导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做好所属部门和委托管理的街镇培训工作,共培训8次,22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扩大公开的范围,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加大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及时反映各单位工作动态,包括工作部署、下基层调研、重点工作进度、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内容。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做好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经常通过开展培训、网上监督检查等形式,督促入网单位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2010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8条,在全市区县位居前列。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801712人次。截至2010年底,新区已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27条。

    (二)通过网络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区主要通过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等子栏目,并在滨海新区门户网站建立了链接。

    (三)精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组织各单位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组织各单位梳理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规章文件等应予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并精心编制各自的《目录》和《指南》。8月下旬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试运行后,立即将《指南》和整理好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

    (四)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群众因社会传言,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加以解释,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遇到确实需要公开的信息,责成专业部门处理,适时进行公开。有些群众需要反映信访问题,我们会主动联系信访部门或提供相关联系方式,同时向发件人做好解释工作,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查阅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滨海新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配置电脑12台,安排了3名工作人员,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开展具体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塘沽、汉沽、大港、开发、保税、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所属部门和街镇及时向本区域的查阅中心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各管委会、委办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送至新区查阅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申请方式主要为网上申请、电话申请、信函申请。当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接到电话申请或看到网上申请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能直接答复的直接答复,需要部门协调解决的,将把具体事项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当入网单位接到电话申请或看到网上申请时,可直接进行办理答复。

    (二)畅通依申请受理途径。一是居民群众可以在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直接申请。二是在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各入网单位的工作邮箱和办公地址,群众可以邮件、信函以及直接到各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申请。三是设立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的查阅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受理窗口,同时为方便群众查询,在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的查阅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受理窗口。

    (三)依申请受理情况。今年,全区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28件,均及时做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有1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有0件,不予公开的有12件。在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对申请公开的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新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查阅服务中心查询量偏小,更有群众将之作为上访途径,表明在信息公开宣传上还有待提高。二是个别单位网上公开和提供纸质文件不够及时。三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表明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针对以上情况,我区就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与滨海新区门户网站建立链接、设立滨海新区查阅服务中心等途径,扩大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重视程度,召开了推动会,要求各单位认真筛选适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将本单位适合公开的文件上报备案,避免延误上报时间,并将纸质文件及时送至查阅服务中心。三是对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更新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六、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www.bh.gov.cn/channels/6323.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邮编:300456,电话:022—65309806,电子邮箱:bhxxgk@b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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