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
监察书面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疆综合保税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东疆综保区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开展202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审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三、审查内容
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聚焦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重点审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劳动报酬发放情况、休息休假及福利待遇发放等情况。
四、审查程序
(一)自查自纠
用人单位应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审查登记
各类用人单位可自行下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见附件)进行填写申报,可将劳动用工资料(PDF格式)报送至linshuchang@dongjiang.gov.cn电子邮箱,也可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为东疆综保区亚洲路4611号第二联检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1楼人社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五、审查要求
东疆综合保税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参加202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书面审查或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2.填表说明
3.2025年度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林树畅;联系电话:022-25605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