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集中式供水) |
行政主体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一、名称: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集中式供水)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三、条件:
1.供水单位预防性卫生监督现场审查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认可书;
2.供水环境、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3.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同时经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四、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五、程序: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现场踏勘-审批-发证-领证
六、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踏勘)
七、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卫生管理制度;
3.集中式供水设施场所平面布局图,制水(供水)流程图,建设工程地理方位图;
4.所选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5.水源厂和出水厂的水质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