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保税区关于扶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25 16:57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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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关于扶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于2020年1月17日正式印发,为贯彻落实文件相关工作任务,加快推动保税区氢能产业发展,保税区特制定《天津港保税区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政策文件共17条,其中第一章总则2条,第二章扶持条款10条,第三章附则5条。

    第二章扶持条款部分重点从七个方面支持氢能企业发展:(一)吸引重点氢能企业落户,给予企业发展金、房租补贴等支持政策。对氢能产业企业,按照其经认定的氢能产业相关业务增加值和利润总额形成的区域可支配财力,自注册年度起十年内,前五年给予100%奖励,后五年给予50%奖励;氢能产业企业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自租赁之日起五年内按租赁价格,前三年给予100%补贴,后两年给予50%补贴。(二)支持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给予加氢母站及加氢站建设补贴和氢气价格补贴。加氢母站、加氢站建设项目按照改该项目享受市级补贴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贴;按照10元/公斤标准分别给予加氢母站、加氢站运营补贴。(三)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给予氢燃料叉车购置和租赁补贴。购置补贴标准为7000元/千瓦,租赁补贴标准为租金的60%,单台叉车月租金补贴不超过3500元。结合示范应用工作推动情况,探索氢燃料电池重卡扶持方案。(四)鼓励氢能企业创新研发,对于企业申报项目给予配套支持。优先推荐区内氢能产业企业申报国家级和市级各类重大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化、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专项等项目和认定,并按立项或认定要求配套扶持资金,对于不需要匹配资金的项目,按照国家或市级扶持资金的30%给予匹配奖励,单个企业年度配套奖励不超过500万元。(五)设立氢能产业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氢能企业发展。(六)是支持氢能产业论坛会展活动,提升区域产业氛围。区内氢能产业企业,产业联盟,行业组织等作为主要举办方或承办方,开展市级以上重大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经认定按每次活动费用的30%给予扶持,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区内氢能产业企业参加市级以上的博览会、交易会等商务活动,经认定给予每次30%的参展补贴,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七)支持氢能产业联盟和行业组织,打造氢能产业链。鼓励氢能企业牵头在我区建立氢能产业联盟和行业组织,经社团登记和认定后,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

    天津港保税区在落实市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以上扶持政策,以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氢能产业化应用为重点,辐射带动氢能产业链项目,推动保税区氢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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